车辆作废契合哪些条件
产品介绍
1. 车辆到达法定的作废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的规则应当作废。
3. 拆解运营场所契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许疆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要求,不能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灵敏区内。
4. 契合国家规范《作废机动车收回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的场所、设备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及相应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要求。
5. 契合环保规范《作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
6. 具有契合国家规则的生态环境保护准则,具有相应的污染防治办法,对拆解发生的固态废料有妥善处置计划。
别的,假如车辆存在典当、质押景象,收回拆解企业不可以出具《作废机动车收回证明》。机动车车架或许车身、发动机缺失的,也不能予以作废。作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尾气后处理设备,以及新能源轿车动力蓄电池不完全的,机动车所有人要书面阐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