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商务局涉企行政检查2025年度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5-03-31 15:20 来源:法规科 浏览量:次
1.运营管理监督检查。包括加油站油品质量和计量情况、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
2.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包括企业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税法遵从情况;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包括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证照情况,安全预案落实情况,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安全管理日常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人员安全工作培训及工作情况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水平发展的意见》(〔2025〕5号)中第六条“(五)建立地方跨部门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成品油流通跨部门联合监督管理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明确牵头监管部门、执法部门,以及其他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具体的监管措施,推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顺畅衔接,提升跨部门联合监管和执法协作能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建立本地区成品油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协调联系制度,并向商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报备。”
1.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等;2.检查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拆解场地整体治安状况、是不是真的存在买卖伪造票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3.企业环评及台账记录中拆解的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弃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与真实的情况相不相符;危险废物贮存是不是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贮存台账记录是否与真实的情况相符;有无危险废物流失、是否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移的数量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收的数量是否一致等。
1.《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第四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一)回收拆解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程序合规情况;(三)《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四)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五)“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下列措施做监督检查:
(一)进入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有关场所进行全方位检查;(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有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四)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采取的其他措施。
1.企业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情况及信息报送情况、企业依法经营情况;2.企业二手车转移登记情况,交易车辆是不是真的存在盗抢车、非法拼装车、走私车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3.企业即时公示信息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核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市场开办者、二手车经营销企业是否统一使用《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 2005年第2号,2017年根据《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7年第3号,修改部分内容)。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本计划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于2025年3月18日前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需由牵头部门盖章,并附配合部门书面同意意见)。
3.“检查方式”栏最重要的包含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或者以附件形式补充明确相关联的内容。